各分工会: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切实提升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入持久有效开展教职工职业发展工作,经研究,现将第一批教职工职业发展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创建项目
1.“她力量·她未来”女科学家成长沙龙(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工会)
2.“幸福公管”与你同行(公共管理学院工会)
3.“励-财”能力提升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会)
4.实验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关爱行动(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工会)
二、项目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创建单位结合工会特点和工作实际,紧扣项目主题、明确任务内容,制定实施方案。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2.经费管理。严格遵守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予以实报实销。
3.检查验收。教职工职业发展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和考核验收。创建通过验收,可正式认定为“教职工职业发展示范项目”。
4.成果运用。适时开展创建交流分享活动,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引领推动教职工职业发展工作内涵式提升。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创建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工作资源、明确进度分工,激发职工群众活力,确保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2.注重效果,打好“样板”。创建单位要把握“工”字号特色和职工群体特点,切实把职业发展内容有机纳入职工群众活动,打造具有辐射效应的工作“样板”。
3.学习借鉴,主动作为。其他分工会要主动学习借鉴创建单位的良好经验,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作为,自行开展相关工作,争创教职工职业发展示范项目。
工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