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新闻

当前位置: 首 页 >> 工会新闻 >> 正文
各基层工会主席工作培训暨工作交流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5-06-24 11:02:51    点击次数:
 

1125日至26日,全校各基层工会主席工作培训暨近四年工会工作交流会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会上,工会主席刘松年和副主席余顺华分别以《我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和《教代会与高校民主建设》为题就工会工作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以及教代会的历史背景、理论形态和操作规程等内容为全体工会主席做了辅导报告。

刘松年在报告中强调工会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政治性、群众性、独立性和社会性的群众组织,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被喻为“一手连三家”。在当前做好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劳动经济权益、精神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的维护是工会工作的重点。对于学校工会工作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即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大局,服务广大教职工。学校大局就是指事关学校生存和稳定、目标和发展的关键问题。而服务教职工则是工会的生存之本。学校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被形象比喻为“四菜一汤”,四菜就是指维护权益、职业发展、关心帮扶、文体活动,“一汤”是指自身建设。对于目前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的重点,刘松年指出除做好教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并积极反映他们的呼声外,认真开展教工之家建设是由工会性质决定的工会工作重点。争取把教工之家建设成教职工生活、工作压力的缓释地;休闲娱乐的调和地;困难矛盾的化解地;凝心聚力的策源地,让广大教职工把工会当作自己的家。最后刘松年强调工会工作大有可为,希望每一个工会工作者都能以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的做好我校工会工作。

余顺华在介绍教代会工作发展历程时说,教代会始于1980年,全总书记处向中央上报的《关于在学校试建教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请示报告》。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11年,教育部令第32号颁发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经过30余年的摸索和发展教代会作为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更加明晰,此后很多区域性、行业性、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陆续出台。在谈到我校教代会工作时余顺华说,我校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颁布实施起至今已先后召开了七届教代会。为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自2005年开始学校下发了《华中农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实施条例(试行)》,截止2013年学校先后有15个基层工会相继召开了二级单位教代会。通过近10年的探索实践,我校教代会制度已经成为学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交教育部审定的学校章程中明确指出“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我校教代会的作用发挥日益凸显,实践探索充满活力。当前我校教代会工作还存在很多亟需改进的方面,诸如教代会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评议监督权等职权需要切实得到落实;会议的质量效果有待提高;教代会工作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有待优化等。最后余顺华希望各基层工会能运用教代会这个民主建设的阵地,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把我校早日建设成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实现“五个一流”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培训会后全校29个基层工会逐一对过去四年的工作进行了汇报,最后针对各工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优秀集体评选的民主投票。

 

 

CopyRight?2005-2012 版权所有:华中农业大学工会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 南湖狮子山街一号 电话:027-87282053 E-mail: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