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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教工[2009]5号
发布时间:2015-06-24 10:59:19    点击次数: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我校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及《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在教科文卫体系统进一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教职工之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建设教职工之家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和任务,以建设“教职工之家”为载体,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

  2.建设教职工之家应遵循的原则

  服务大局的原则、突出维护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创新发展的原则、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设教职工之家的主要目标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提高基层工会的整体水平,推动“建家”活动可持续开展,把建设“教职工之家”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三、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

  1.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会工作和建家活动的领导,定期研究指导工会开展工作。

  2.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实行校(院、部)务公开制度。

  3.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4.不断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工会工作档案齐全,教职工有活动场所。

  5.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要求,突出抓好为教职工办实事。

  四、建设教职工之家的方法和措施

  从2009年开始,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学校基层工会“教职工之家”的评选活动,每年的评选工作在年底进行。

  教职工之家建设,分为三个等级:合格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

  1.努力创建合格教职工之家

  各基层工会要按照我校制定的“教职工之家考核条件”, 全面开展创建合格教职工之家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建设合格教职工之家的工作计划。

  2.建家的复验制度和建家升级

  通过合格教职工之家达标验收的基层工会,要继续加强建家升级工作,即要进一步达到先进、模范教职工之家的标准。

  对合格、先进、模范教职工之家要实行复查、验收制度,校工会按“教职工之家考核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验收。

  五、建设教职工之家的组织领导

  校工会是我校基层工会“教职工之家”的审定、命名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建家活动。

  成立“建设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校工会常委和基层工会主席组成,负责教职工之家的考核评审工作。

  六、建设教职工之家的评选程序

  校“建设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审时,首先听取基层工会建家工作及自评情况汇报;其次进行查阅基层工会日常管理的有关材料以及实地考察;最后考核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七、建家升级表彰奖励

  凡是验收后达到标准的教职工之家发给达标合格证书和达标等级证书,并发给一定数量的建家奖金。

  八、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建家活动。

  要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保证建家活动正常开展。

  2.基层工会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开展建家升级活动是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建家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九、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合格教职工之家考核条件

  

                               华中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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